歐盟最高法院裁定基因編輯作物為轉基因作物
發布時間:
2018-08-08
7月25日,歐盟法院(EuropeanCourtofJustice,歐洲聯盟的最高法院)對新育種技術(NPBTs)進行了裁決。歐盟法院認為通過誘變育種(mutagenesis)獲得的作物也是轉基因作物(GMO),法院認為誘變的技術和方法不是以天然存在的方式改變植物的遺傳物質。

7月25日,星期三,歐盟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歐洲聯盟的最高法院)對新育種技術(NPBTs)進行了裁決。歐盟法院認為通過誘變育種(mutagenesis )獲得的作物也是轉基因作物(GMO),法院認為誘變的技術和方法不是以天然存在的方式改變植物的遺傳物質。
生物技術行業認為,大多數的誘變或者基因編輯與自然發生或者輻射誘導產生的突變實際上幾乎沒什么不同,(輻射誘導突變是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標準植物育種方法),但是歐盟法院并不認可這一陳述。
“通過誘變獲得的生物就是轉基因生物,原則上受GMO相關法規約束,”歐盟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說,"法院首先認為只要誘變的技術和方法以某種方式改變生物體內的遺傳,不是自然而然發生的,應該被認定為GMO。"
歐盟法院的裁決與法院法律顧問Michal Bobek的意見相佐,Michal曾在今年一月份發表評論稱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不應該受轉基因條例的監管。
基因編輯有望選育出更加強壯更有營養的作物,并為制藥公司提供抵抗人類疾病的新方法。代表拜耳、巴斯夫和默克等公司的德國化學工業協會VCI表示,法院的裁決是“回到過去的,阻礙創新的”。
歐洲生物技術協會Europa Bio表示,“該裁決未能提供清晰的監管”。Europa Bio秘書長John Brennan認為,“公信力和基于科學的決策對于保證基因編輯能夠提供所需的解決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另一方面,環保主義者,反轉基因組織和那些關心轉基因產品對環境和健康潛在影響的農民則認為,允許基因編輯相當于通過后門迎來“GMO 2.0”時代。
歐盟長期以來一直限制轉基因作物的使用,但是對于使用基因編輯技術產生的作物是否應該例如轉基因法規的約束一直沒有確定的官方裁決。
雖然較老的轉基因技術通常會將其他生物的DNA轉入到作物中,但是基因編輯可以通過改變一部分的DNA編碼快速引起突變,例如使用CRISPR / Cas9工具,這是一種可以編輯DNA的分子剪刀技術。
但是本月的早些時候,研究CRISPR / Cas9的科學家表示,該技術可能會導致意外的遺傳損傷,從而使某些細胞發生危險的變化。
此外歐盟法院補充表示,對于那些常規使用,并具有長期安全記錄的誘變技術將進行例外處理。
來源:世界農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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